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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来源:    时间:2017-07-25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动科协工作落地生根,现就加强中国科协督促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工作落实,中国科协也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任务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科协系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和“不想干、不会干、不敢干”等问题,在科协工作落实过程中还有“倒三角”、“上下一般粗”等现象,工作浮在面上,重部署、轻落实等情况时有发生,说明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和科技工作者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促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在推动决策部署落实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谋划、有序推进,着力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力度,把督促检查在工作落实上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出来,以督促建、以查促改,不断推动科协工作全面落实,推动科协系统改革走向深入,为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

中国科协将面向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从综合性督查、党建工作督查和业务督查等三个方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国科协工作的安排部署,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和党组、书记处的指示意见的贯彻落实。

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力求客观、高效务实。要聚焦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点工作,科协系统的重大专项等,始终在大局下行动、处处为大局服务;要坚持立场、敢于担当,有问题必须查实,查出问题必须认真整改;要喜忧兼报,实事求是反映工作实际情况,既要反映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又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现优秀典型;要统筹谋划、提高效率,避免督促检查上的形式主义和繁琐性,真正使科协党组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

1.要进一步完善任务分解和落实制度。办公厅和有关部门要对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部署的重要工作、重点任务以及科协重要文件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举措、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等。建立健全督办落实制度,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了解贯彻落实情况,逐项抓好落实。对落实情况要适当进行核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建议要挂账整改,掌握整改进度和整改情况。

2.要完善批示办理制度。准确领会中央领导的批示意图,分类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加强跟踪催办,汇总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在以办文等形式落实的过程中,办公厅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既要确保质量,又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效率。各承办业务部门单位是具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按时按要求落实领导的批示指示意见,同时要加强与办公厅的联系,确保整体协调推进,有序高效落实。

3.要完善调研督查制度。以现有重点工作督查为基础,由办公厅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以地方科协和全国学会落实科协工作部署情况为督查重点,通过自查、实地调研督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取得的好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并为党组、书记处决策提供参考。

4.要探索建立回访调研制度。对中央领导同志考察时关于科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调研时提出的具体指示要求等,适时组织开展回访。回访以书面为主,必要时结合实地回访调研。

5.要探索建立业务督查备案制度。各部门单位开展业务督查时,要及时将方案、通知等提供办公厅备案,业务督查过程中了解到的工作情况、问题建议、经验典型等也可根据情况及时形成材料提供给办公厅。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基础在于健全督促检查制度,而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手段在于创新督促检查方法。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计划统筹,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年度方案,大力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科学性。要积极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研究使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借助内网办公平台,研究并一体推进建立督办系统、重要批示督办系统等日常督办工作平台,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灵活使用督查核查、绩效考核、财务审计、第三方评估等方法,尝试开展暗访、抽查,力求全面反映工作落实情况。

四、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1.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要强化督促检查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党组领导、办公厅牵头抓总,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各方面参与的督促检查工作格局,形成抓落实合力。党组、书记处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检查工作,将作决策、抓督查、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把督促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综合性督查或业务督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经党组、书记处领导批准,可视情况安排督促检查人员列席有关重要会议、跟随调研。

2.办公厅要切实履行抓落实的基本职能,主动谋划、统筹协调,围绕贯彻落实科协中心工作抓好综合性督查。机关党委要担负党建工作督查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各业务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业务督查,切实把督促检查在工作落实上的重要推动作用发挥出来。

3.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督促检查工作,不但要强化主动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责任意识,还要增强接受督促检查的自觉性,要积极配合查找不足,虚心的接受督促检查意见,积极整改落实。

4.要运用好督促检查结果。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要求责成有关方面整改。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及时总结整理、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督促检查考核机制,将督促检查结果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评考核参考。

5.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不力,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配合督促检查工作正常开展,不认真纠正整改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党组、书记处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障。要加强督促检查队伍建设,研究单独设立督查室,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要注重发挥全国政协科协界委员,中国科协兼职副主席、常委、全委、专委会委员、代表等的作用,邀请他们参与督促检查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信息化建设,探索督查系统、督查数据库建设等。

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要在中国科协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研究制定督促检查方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督促检查制度,推动科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科协

2017年7月11日

 

 

 

 

 

抄送: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7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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